2013长民破字第1号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融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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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长民破字第1号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融资招标公告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破产重整案融资招标公告

**日, (略) 长 (略) 裁定受理债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工作。为顺利推进后续重整工作开展, (略) 及债权人委员会后,管理人现面向社会进行共益债务融资,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用途

融资款 (略) 破产重整期间费用开支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融资金额和利率

1、本次融资借款金额为180万元,融资借款利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融资借款金额可以分批次使用,利息计算根据实际借款资金到账时间及金额计算。

2、本次融资借款不提供担保。

三、融资期限

(略) 破产重整期间,即借款实际 (略) 管理人账户之 (略) 财产最终分配时止,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融资借款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笔融资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

五、意向出借人提交材料

1、载明意向出借人信息及借款利率、有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必要信息的意向书;

2、意向出借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出借人为机构(公司、单位) 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出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意向材料方式和地点

1、意向出借人应于 2023 年8月23日下午16点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意向材料。

2、本次参选文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递交,参选人须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参选文件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同时,参选人须于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收件人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参选文件须与线上递交的参选文件一致,一式*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二维码:


3、邮寄地址: (略) 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东八区企业公馆A17栋 杨经理*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出借人提交的意向材料择优确定最终的意向出借人,利息最低者优先。在最终的意向出借人确定后,管理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

2、咨询电话杨经理*。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中止、撤回上述公告。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定。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破产重整案融资招标公告

**日, (略) 长 (略) 裁定受理债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重整申请,后指定管理人具体开展重整工作。为顺利推进后续重整工作开展, (略) 及债权人委员会后,管理人现面向社会进行共益债务融资,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用途

融资款 (略) 破产重整期间费用开支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融资金额和利率

1、本次融资借款金额为180万元,融资借款利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融资借款金额可以分批次使用,利息计算根据实际借款资金到账时间及金额计算。

2、本次融资借款不提供担保。

三、融资期限

(略) 破产重整期间,即借款实际 (略) 管理人账户之 (略) 财产最终分配时止,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融资借款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该笔融资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

五、意向出借人提交材料

1、载明意向出借人信息及借款利率、有效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必要信息的意向书;

2、意向出借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出借人为机构(公司、单位) 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出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意向材料方式和地点

1、意向出借人应于 2023 年8月23日下午16点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意向材料。

2、本次参选文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递交,参选人须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参选文件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关闭。同时,参选人须于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收件人处(以收到时间为准),纸质参选文件须与线上递交的参选文件一致,一式*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二维码:


3、邮寄地址: (略) 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东八区企业公馆A17栋 杨经理*

七、其他事项

1、管理人将根据各意向出借人提交的意向材料择优确定最终的意向出借人,利息最低者优先。在最终的意向出借人确定后,管理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

2、咨询电话杨经理*。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实际情况中止、撤回上述公告。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定。

(略) 建设建工集 (略) 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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