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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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工程编号 M0HWX* 公告发布日期 **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报名地点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招标联系电话 024-* 招标联系人 (略) (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预计投资额(元) *.00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地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沈阳、鞍山、朝阳机场共购置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机31台、大件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交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中型货物运输双视角X光机1台。
公告说明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0HW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东北局函〔2021〕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2招标范围:沈阳、鞍山、朝阳机场共购置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机31台、大件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交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中型货物运输双视角X光机1台。 3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物全部生产完毕具备供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数量和分批安装调试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物运至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4交货地点:沈阳、鞍山、朝阳机场。 5质量要求:设备性能和功能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要求,其中安检设备须通过经民航局公安局认定的中国民航科 (略) 验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无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X光机)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拟供X光机必须具有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检定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6: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登记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3)《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6)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15:00:00 ,地点为 (略)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地 址: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西路9号1层(首都机场内)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小宁、张喆
联 系 人: 董峰、王琪、王玥桥
电 话: 024-*
电 话: 010-*转835(66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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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M0HWX* 公告发布日期 **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报名地点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招标联系电话 024-* 招标联系人 (略) (略)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预计投资额(元) *.00
建设单位 (略) (略) 工程地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沈阳、鞍山、朝阳机场共购置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机31台、大件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交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中型货物运输双视角X光机1台。
公告说明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0HW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东北局函〔2021〕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X光机采购及安装) 2招标范围:沈阳、鞍山、朝阳机场共购置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机31台、大件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交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2台、中型货物运输双视角X光机1台。 3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物全部生产完毕具备供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数量和分批安装调试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30天内,货物运至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条件。 4交货地点:沈阳、鞍山、朝阳机场。 5质量要求:设备性能和功能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要求,其中安检设备须通过经民航局公安局认定的中国民航科 (略) 验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无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X光机)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 拟供X光机必须具有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检定机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6: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登记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3)《民航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6)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15:00:00 ,地点为 (略)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地 址: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西路9号1层(首都机场内)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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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小宁、张喆
联 系 人: 董峰、王琪、王玥桥
电 话: 024-*
电 话: 010-*转835(66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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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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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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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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