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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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比选编号:dxzb-06-2023-B1461),比 (略) 信息通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各厂家进行主机存储网络等硬件安装,并在厂家硬件安装完成后就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使平台具备应用系统上线条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验收,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合同执行期限:参选人作为比选人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项目双方框架协议签章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次[ 本项目]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招标[本项目] 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次[本项目]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招标[ 本项目]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项目框架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1.3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

在比选人收到业主方订单下达后,对于200台以下设备的每个单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后14日内完成集成工作,并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上述时间为基础工期;项目工程的设备规模每增加200台设备,时间增加14日,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1.4保修期: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比选人相关要求)。

1.6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7采购规模及最高限价:970万元(含税),此规模仅作为参选报价参考,实际结算以最终审定的设备费按中选费率据实结算。

本次比选以业主方审定设备费为基数的集成费率进行报价,集成费率最高限价为2.6%(服务费=业主方审定设备费*中标集成费率-考核扣款)。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不进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8付款方式:

1.8.1进度付款:比选人于单项工程订单下达后,中选人就下达的具体订单内容至少完成30%,且比选人收到业主方进度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体项目订单复印件一份。

3)订单完成进度通知一份。

1.8.2 初验付款:初步验收合格比选人收到业主方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初验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50%,初验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体项目订单复印件一份。

3)试运行通知一份。

1.8.3终验付款:最终验收合格比选人收到业主方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终验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17%,终验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竣工验收通知一份。

1.8.4 质保金付款:保修到期比选人收到业主方履约保证金退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保修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3%,保修金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服务资质:参选人须具有下列服务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具备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

3)具 (略) 服务商服务的能力证书;

4)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信息系统集成实施)证书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3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3年 8月17日-2023年8月22 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参选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件以及《购买附表》电子档发送至hucr.*@*hinaccs.cn(邮箱)。

户 名:鼎信 (略)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383

(注意: (略) 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4.2.2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4.2.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 8月 28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鼎信 (略) (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信息通 (略)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5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

比 选 代 理 机 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联 系 人:胡臣蓉、张艺凡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2023年 8 月 17日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编号

dxzb-06-2023-B1461

比选名称

2023-2024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

参选人名称

(参选人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重庆,重庆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比选编号:dxzb-06-2023-B1461),比 (略) 信息通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各厂家进行主机存储网络等硬件安装,并在厂家硬件安装完成后就行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使平台具备应用系统上线条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验收,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合同执行期限:参选人作为比选人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项目双方框架协议签章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次[ 本项目]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招标[本项目] 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次[本项目]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招标[ 本项目]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中选人违约,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项目框架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1.3具体项目的工期和进度:

在比选人收到业主方订单下达后,对于200台以下设备的每个单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后14日内完成集成工作,并进行初验测试的准备,上述时间为基础工期;项目工程的设备规模每增加200台设备,时间增加14日,具体以订单约定为准。

1.4保修期:24个月,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5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通信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比选人相关要求)。

1.6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7采购规模及最高限价:970万元(含税),此规模仅作为参选报价参考,实际结算以最终审定的设备费按中选费率据实结算。

本次比选以业主方审定设备费为基数的集成费率进行报价,集成费率最高限价为2.6%(服务费=业主方审定设备费*中标集成费率-考核扣款)。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不进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8付款方式:

1.8.1进度付款:比选人于单项工程订单下达后,中选人就下达的具体订单内容至少完成30%,且比选人收到业主方进度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30%,进度款支付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体项目订单复印件一份。

3)订单完成进度通知一份。

1.8.2 初验付款:初步验收合格比选人收到业主方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初验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50%,初验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体项目订单复印件一份。

3)试运行通知一份。

1.8.3终验付款:最终验收合格比选人收到业主方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终验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17%,终验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竣工验收通知一份。

1.8.4 质保金付款:保修到期比选人收到业主方履约保证金退款后3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供以下资料,比选人启动保修款结算流程,向中选人支付订单金额的3%,保修金结算前需提供以下资料后: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按6%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9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服务资质:参选人须具有下列服务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具备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证书;

3)具 (略) 服务商服务的能力证书;

4)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信息系统集成实施)证书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3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3年 8月17日-2023年8月22 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汇款购买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参选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件以及《购买附表》电子档发送至hucr.*@*hinaccs.cn(邮箱)。

户 名:鼎信 (略)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383

(注意: (略) 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4.2.2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4.2.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 8月 28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鼎信 (略) (http://**)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信息通 (略)

地 址: (略) 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5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

比 选 代 理 机 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联 系 人:胡臣蓉、张艺凡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2023年 8 月 17日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编号

dxzb-06-2023-B1461

比选名称

2023-2024年重庆天翼云建设总包项目集成服务

参选人名称

(参选人公章)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重庆,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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