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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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YZBDL2023-008-021
项目名称: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日历天内,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数量将所提供的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货品的装卸,同时由采购人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3、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3、采购文件公告和公示媒体:
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林业局            
地 址: (略) 连平县环城西路10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地  址: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62-*          
项目概况
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YZBDL2023-008-021
项目名称:连平县2023年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日历天内,供货方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数量将所提供的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货品的装卸,同时由采购人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3)《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6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至2023年 8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3、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3、采购文件公告和公示媒体:
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林业局            
地 址: (略) 连平县环城西路10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 (略) 河源分公司            
地  址: (略) 源城区永福西路华业苑1号楼112号商铺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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