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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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2023-08-18 08:27 来源: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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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象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广西象棋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23年8月15日—2 (略) 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略) 教育体育局

广西象棋协会

三、执行单位

广西南宁 (略)

四、协办单位

广西 (略)

广西五环体育俱乐部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青年组:2023年8月15日—18日;

其他各组:2023年8月18日—20日。

(二)比赛地点: (略) 恒丰酒店(兴宾区迎宾路688号)。

六、参赛单位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象棋协会,广西区内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合法注册登记的棋类培训机构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七、竞赛组别(各组均设个人赛、团体赛)

竞赛设以下8个组别,每个组别均设个人赛和团体赛,具体如下:

(一)青年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限男女。

(二)男子U16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男子U14组: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男子U12组:2011年1月1日以后至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男子U10组:2013年1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男子U8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女子U16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八)女子U12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参赛资格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各组别每个参赛队*男子棋手3人以上(含3人)可计算团体成绩,女子棋手2人以上(含2人)可计算团体成绩。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人员必须持有中国象棋协会的业余等级证书;

2.具有广西户籍或在广西区内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学籍证明为报名依据);

3.团体单位的参赛人员必须持有团 (略) 、县(市、区)的学籍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团体、个人名次一次决出,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轮次。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青年组(奖金合计2400元)

1.个人录取前3名,不足6人减2录取;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

2.团体录取前3名,授予奖牌、奖匾、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

(二)其他各组别(奖金合计8100元)

1.个人录取前8名,不足8人减2录取。第一至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八名授予证书。奖金设置如下:

(1)男子U16、U14、U12: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

(2)男子U10、U8、女子U16、U12: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2.团体录取前3名,授予奖牌、牌匾和证书。

(三)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比赛奖金从执行单位收取的赛事服务费及赞助费等自筹费用中开支。

十、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20:00。

(二)报名办法

1.个人参赛报名:微信扫描赛事报名二维码,填写棋手信息在线报名;或网页登*报名链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链接http://**);

2.团体参赛报名:填写团体单位报名表(详见附件)盖报名单位章,并进入以上链接二维码进行上传或发至报名联系人处;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韦佳利,*(微信同号);

报名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冯科良,0771—*。

(三)有关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明)扫描件、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2.团体报名: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明)扫描件、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3.非广西户籍参赛运动员须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十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

青年组:8月15日10:00—14:00;

其他各组:8月18日10:00—14:00。

(二)报到地点: (略) 恒丰酒店(兴宾区迎宾路688号)大堂。

十二、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广西象棋协会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负责处理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棋子、棋盘和棋钟由执行单位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参赛人员食宿费、比赛期间往返差旅及其他费用均自理。

(三)参赛人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150元/人。赛事服务费请于报名截止前转账至执行单位账户。

户名:广西南宁 (略)

账号:6602 0003 7993 1000 10

开户行: (略) 南宁分行

(四)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否则不予参赛。

十四、其他

(一)团体队*教练员到赛会全程参与指导工作,本队队员获所在组别团体名次前三名、个人名次前八名,可评为“优秀指导员”。

(二)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条例(试行)》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三)赛事组委会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四)参赛棋手须配合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事公益推广活动。

(五)参赛人员须出席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赛事组委会批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团体单位)报名表


附件

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团体单位)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领队: 教练:

参赛组别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现有

棋士等级

备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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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2023-08-18 08:27 来源: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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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象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广西象棋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定于2023年8月15日—2 (略) 举办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略) 教育体育局

广西象棋协会

三、执行单位

广西南宁 (略)

四、协办单位

广西 (略)

广西五环体育俱乐部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青年组:2023年8月15日—18日;

其他各组:2023年8月18日—20日。

(二)比赛地点: (略) 恒丰酒店(兴宾区迎宾路688号)。

六、参赛单位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象棋协会,广西区内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合法注册登记的棋类培训机构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七、竞赛组别(各组均设个人赛、团体赛)

竞赛设以下8个组别,每个组别均设个人赛和团体赛,具体如下:

(一)青年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限男女。

(二)男子U16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男子U14组: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男子U12组:2011年1月1日以后至201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男子U10组:2013年1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男子U8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女子U16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八)女子U12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参赛资格

(一)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个人赛不限报名人数;各组别每个参赛队*男子棋手3人以上(含3人)可计算团体成绩,女子棋手2人以上(含2人)可计算团体成绩。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人员必须持有中国象棋协会的业余等级证书;

2.具有广西户籍或在广西区内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学籍证明为报名依据);

3.团体单位的参赛人员必须持有团 (略) 、县(市、区)的学籍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团体、个人名次一次决出,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比赛轮次。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青年组(奖金合计2400元)

1.个人录取前3名,不足6人减2录取;授予奖杯、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

2.团体录取前3名,授予奖牌、奖匾、证书和颁发奖金,奖金依次为:第一名6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200元。

(二)其他各组别(奖金合计8100元)

1.个人录取前8名,不足8人减2录取。第一至三名授予奖牌、证书和颁发奖金,第四至八名授予证书。奖金设置如下:

(1)男子U16、U14、U12: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

(2)男子U10、U8、女子U16、U12:第一名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2.团体录取前3名,授予奖牌、牌匾和证书。

(三)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比赛奖金从执行单位收取的赛事服务费及赞助费等自筹费用中开支。

十、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8月12日20:00。

(二)报名办法

1.个人参赛报名:微信扫描赛事报名二维码,填写棋手信息在线报名;或网页登*报名链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链接http://**);

2.团体参赛报名:填写团体单位报名表(详见附件)盖报名单位章,并进入以上链接二维码进行上传或发至报名联系人处;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韦佳利,*(微信同号);

报名监督联系人及电话:冯科良,0771—*。

(三)有关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明)扫描件、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2.团体报名: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参赛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明)扫描件、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3.非广西户籍参赛运动员须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十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

青年组:8月15日10:00—14:00;

其他各组:8月18日10:00—14:00。

(二)报到地点: (略) 恒丰酒店(兴宾区迎宾路688号)大堂。

十二、裁判人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正、副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广西象棋协会选派。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负责处理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棋子、棋盘和棋钟由执行单位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参赛人员食宿费、比赛期间往返差旅及其他费用均自理。

(三)参赛人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150元/人。赛事服务费请于报名截止前转账至执行单位账户。

户名:广西南宁 (略)

账号:6602 0003 7993 1000 10

开户行: (略) 南宁分行

(四)参赛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否则不予参赛。

十四、其他

(一)团体队*教练员到赛会全程参与指导工作,本队队员获所在组别团体名次前三名、个人名次前八名,可评为“优秀指导员”。

(二)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条例(试行)》申请相应等级称号。

(三)赛事组委会有权拒绝不服从管理的棋手参加比赛。

(四)参赛棋手须配合参加由赛事组委会组织的赛事公益推广活动。

(五)参赛人员须出席开幕式及颁奖仪式,因故不能出席,需经赛事组委会批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团体单位)报名表


附件

2023年广西青少年象棋锦标赛(团体单位)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领队: 教练:

参赛组别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现有

棋士等级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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