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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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财政局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坤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吕:*

项目概况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KSXJ010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项)

75000

0

2

2-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项)

98000

0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方式:凭邀请函等相关文件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单位名单: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厦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坤水 (略)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联系方式:小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永春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永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坤水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吕:*

项目概况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KSXJ010

项目名称: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品目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项)

75000

0

2

2-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永春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预算绩效重点评价、部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1(项)

98000

0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服务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至 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方式:凭邀请函等相关文件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受邀单位名单: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厦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财政局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坤水 (略)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福建坤水 (略) )            

联系方式:小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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