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谈 判 条 件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河 南有 限 公 司 受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 就 河 南 汇 融 科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智 慧 集 团 督 办 二 期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采 购 , 资 金 来 自 企 业 自 筹 , 资 金 来 源 已 落 实 。项 目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 现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前 来 报 名 参 加 谈 判 采 购 活 动 。本 项 目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2.项 目 概 况 和 采 购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智 慧 集 团 督 办 二 期 建 设 项 目 。2.2 项 目 编 号 : M*01552.3项 目 地 点 :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农 业 路 41号 投 资 大 厦 。以 采 购 人 指 定 为 准。
2.4采 购 范 围 : 主 要 涉 及 产 品 易 用 性 提 升督 查 督 办 机 制 及 其 配 套 功 能周 例 会 材 料 统一 报 告 模 式打 磨 产 品 建 设 等 内 容 。2.5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2.6工 期 要 求 : 合 同 签 订 后 5 日 人 员 进 场 , 合 同 签 订 后 6 个 月 内 完 成 系 统 功 能 模 块 的 需求 分 析设 计开 发测 试部 署优 化上 线 试 运 行 等 工 作 , 上 线 试 运 行 后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试 运 行 期 限 不 少 于 3个 月 , 系 统 功 能 模 块 稳 定 运 行 且 无 任 何 问 题 后 进 行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 上 述工 期 以 采 购 人 对 本 项 目 做 出 的 最 终 时 间 节 点 和 工 作 任 务 安 排 为 准 。2.7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 符 合 国 家行 业 及 地 区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 满 足 采 购 人 及 相 关 部 门 的质 量 要 求 。
2.8质 保 期 : 质 量 保 证 期 为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通 过 之 日 起 1年 , 质 保 期 内 提 供 免 费 质 保 及 运维 保 障 服 务 。2.9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分 一 个 标 段 。3.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要 求3.1企 业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须 具 有 有 效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附 营 业 执 照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3.2 业 绩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具 有 一 项 2020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信 息 化 系 统 软 件 开 发 建 设 或 实施 的 合 同 业 绩 。时 间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须 提 供 合 同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3.3 信 誉 要 求 :
3.3.1供 应 商 信 誉 良 好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财 产 被 接 管冻 结破 产 状 态没 有 被暂 停 或 取 消 谈 判 资 格 或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 参 加 本 次 采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诺 , 出 具 承 诺 书 , 并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注 : 相 关 信 息 以 县 级 及 以 上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作 出 的 处 罚 决 定 为 准 。3.3.2企 业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且 企 业 单 位 负 责 人 未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通 过信 用 中 国网 站http://** ,信 用 服 务- 失 信 被 执 行 人跳 转 至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网 站http://** , 信 用 服 务-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查 询 企 业 个 人 信 用-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查询查 询 单 位 负 责 人输 入 查 询 对 象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3.3.3 企 业 未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黑 名 单。 通 过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统网 站http://** 查 询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黑 名 单。
3.3.4企 业 未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通 过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记 录网 站http://** 查 询 。3.3.5 企 业 未 列 入 河 南 投 资 集 团 系 统 黑 名 单失 信 主 体。 通 过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台网 站http://**信 用 平 台 失 信 主 体 公 示查询 。截 止 公 告 发 布 日 , 以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公 示 信 息 为 准 。 注 : 1 前 述未 列 入包 括 没 有 该 情 形处 罚 已 失 效 或 取 消 。 2 供 应 商 符 合 本 章3.3 信 誉 要 求且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 供 应 商 应 知 道 或 应 当 知 道 本单 位 相 关 信 息 不 符 合 , 仍 利 用 有 关 平 台 信 息 更 新 滞 后 的 , 视 为 故 意 弄 虚 作 假 , 其 响 应 无 效 。
3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开 标 当 天 将 对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情 况本 章 3.3.2 条 款 至3.3.5条 款进 行 核 实 查 询打 印 留 存 归 档查 询 网 页 截 图 显 示 应 为 开 标 日 期。 4 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若 在 开 标 当 天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询 到 供 应 商 有 相 关 负 面 信 息 的 , 则 该 供 应 商 递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开 标 当 天 查 询信 息 显 示 正 常 之 后 , 该 供 应 商 信 息 发 生 的 任 何 变 动 不 作 为 评 审 依 据与 采 购 人 查 询 信 息 不 一致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亦 不 作 为 评 审 依 据但 存 在注2情 况 的 除 外 。 5 单 位 负 责 人 指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负 责 人或 代 表 企 业 执 行 合 伙 企 业 事 务 的 合 伙人 或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的 投 资 人 。3.4其 他 要 求
3.4.1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单 位 参 加 。3.4.2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或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项 目 谈 判 。 存 在 该 条 款 情 况 的 , 均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供 应 商 出 具 承 诺 书 ,
并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4.电 子 注 册 与 文 件 获 取4.1本 项 目 通 过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http://** 进 行 全 电 子 化 谈 判 采购4.2 有 意 参 加 谈 判 并 符 合 条 件 的 谈 判 响 应 人 , 需 先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电 子注 册经 验 证 合 格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手 续 后 , 方 能 参 与 本 次 谈 判 活 动 。4.3满 足 本 采 购 公 告 第 3条 资 格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 请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至 2023年 8 月 28日 18: 00分 使 用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4.4 响 应 人 网 上 报 名 时 , 需 按 照 附 件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上 传相 关 原 件 应 进 行 扫 描图 像 清
晰。 4.5 采 购 文 件 售 价 : 500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 通 过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系 统 缴 纳 。4.6 采 购 文 件 领 取 方 式 及 下 载 时 间 : 响 应 人 使 用 CA数 字 证 书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台 , 报 名 成 功 后 可 以 下 载 电 子 谈 判 文 件 。 下 载 后 按 照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文 件 制 作系 统制 作 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及 参 加 谈 判 活 动 。4.7平 台 使 用 费 收 费 标 准 见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办 事 指 南 。5.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5.1 本 项 目 采 用远 程 不 见 面谈 判 方 式 , 谈 判 采 购 响 应 人 无 需 到 达 谈 判 现 场 参 加 谈 判和 提 交 纸 质 资 料 , 供 应 商 应 当 在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开 标 大 厅 , 在 线 准 时 参 加 谈
判 活 动 并 进 行 响 应 文 件 解 密 。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http://** 办 事 指 南不 见 面 开 标 操作 说 明。5.2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截 止 时 间响 应 截 止 时 间 /谈 判 时 间为 2023年 8 月 29日 9:30分北 京 时 间。5.3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和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以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为 准 , 纸 质 响 应 文 件作 为 备 案 与 存 档非 成 交 人 无 需 提 供 纸 质 响 应 文 件。5.4 递 交 方 式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通 过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系 统制 作 ,并 按 程 序 导 出上 传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http://** 办 事 指 南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由制 作 系 统导 出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打 印 版 打 印 装 订 , 内 容 及 格 式 与 电子 响 应 文 件 保 持 完 全 一 致 。
5.5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 按 要 求 上 传 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件 并 完 成 网 上 电 子 签 到 。 由 于 报 价 人 原 因 , 未 按 要 求 制 作上 传加 解 密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造成 响 应 文 件 无 效 或 解 密 失 败 的 责 任 由 响 应 人 承 担 。5.6 逾 期 提 交 的 或 者 未 按 要 求 提 交 指 定 载 体 /地 点 的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不 予 受 理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公 告 在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上 同 时 发 布 。7.联 系 方 式采 购 人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郑 州 市 农 业 路 41号 投 资 大 厦 B 座 5 楼
联 系 人 : 李 老 师联 系 方 式 : 0371-*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 (河 南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郑 州 市 农 业 路 东 29号 海 特 大 厦 5 楼联 系 方 式 : 麻 女 士楚 女 士电 话 : 0371-* *邮 箱 : xingyuzbdl163.com监 督 部 门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监 督 电 话 : 0371-*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河 南有 限 公 司2023年 8月 18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谈 判 条 件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河 南有 限 公 司 受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 就 河 南 汇 融 科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智 慧 集 团 督 办 二 期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采 购 , 资 金 来 自 企 业 自 筹 , 资 金 来 源 已 落 实 。项 目 已 具 备 采 购 条 件 , 现 欢 迎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供 应 商 前 来 报 名 参 加 谈 判 采 购 活 动 。本 项 目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2.项 目 概 况 和 采 购 范 围2.1 项 目 名 称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智 慧 集 团 督 办 二 期 建 设 项 目 。2.2 项 目 编 号 : M*01552.3项 目 地 点 :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农 业 路 41号 投 资 大 厦 。以 采 购 人 指 定 为 准。
2.4采 购 范 围 : 主 要 涉 及 产 品 易 用 性 提 升督 查 督 办 机 制 及 其 配 套 功 能周 例 会 材 料 统一 报 告 模 式打 磨 产 品 建 设 等 内 容 。2.5资 金 来 源 : 企 业 自 筹 资 金 。2.6工 期 要 求 : 合 同 签 订 后 5 日 人 员 进 场 , 合 同 签 订 后 6 个 月 内 完 成 系 统 功 能 模 块 的 需求 分 析设 计开 发测 试部 署优 化上 线 试 运 行 等 工 作 , 上 线 试 运 行 后 进 行 初 步 验 收 ,试 运 行 期 限 不 少 于 3个 月 , 系 统 功 能 模 块 稳 定 运 行 且 无 任 何 问 题 后 进 行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 上 述工 期 以 采 购 人 对 本 项 目 做 出 的 最 终 时 间 节 点 和 工 作 任 务 安 排 为 准 。2.7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 符 合 国 家行 业 及 地 区 相 关 标 准 规 范 , 满 足 采 购 人 及 相 关 部 门 的质 量 要 求 。
2.8质 保 期 : 质 量 保 证 期 为 项 目 最 终 验 收 通 过 之 日 起 1年 , 质 保 期 内 提 供 免 费 质 保 及 运维 保 障 服 务 。2.9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分 一 个 标 段 。3.供 应 商 的 资 格 要 求3.1企 业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须 具 有 有 效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附 营 业 执 照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3.2 业 绩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具 有 一 项 2020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信 息 化 系 统 软 件 开 发 建 设 或 实施 的 合 同 业 绩 。时 间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须 提 供 合 同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3.3 信 誉 要 求 :
3.3.1供 应 商 信 誉 良 好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财 产 被 接 管冻 结破 产 状 态没 有 被暂 停 或 取 消 谈 判 资 格 或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或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质 量 问 题 , 参 加 本 次 采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诺 , 出 具 承 诺 书 , 并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注 : 相 关 信 息 以 县 级 及 以 上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作 出 的 处 罚 决 定 为 准 。3.3.2企 业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且 企 业 单 位 负 责 人 未 列 入 失信 被 执 行 人 。 通 过信 用 中 国网 站http://** ,信 用 服 务- 失 信 被 执 行 人跳 转 至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网 站http://** , 信 用 服 务-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查 询 企 业 个 人 信 用-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查询查 询 单 位 负 责 人输 入 查 询 对 象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3.3.3 企 业 未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黑 名 单。 通 过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统网 站http://** 查 询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黑 名 单。
3.3.4企 业 未 列 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通 过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记 录网 站http://** 查 询 。3.3.5 企 业 未 列 入 河 南 投 资 集 团 系 统 黑 名 单失 信 主 体。 通 过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台网 站http://**信 用 平 台 失 信 主 体 公 示查询 。截 止 公 告 发 布 日 , 以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公 示 信 息 为 准 。 注 : 1 前 述未 列 入包 括 没 有 该 情 形处 罚 已 失 效 或 取 消 。 2 供 应 商 符 合 本 章3.3 信 誉 要 求且 出 具 相 关 承 诺 。 供 应 商 应 知 道 或 应 当 知 道 本单 位 相 关 信 息 不 符 合 , 仍 利 用 有 关 平 台 信 息 更 新 滞 后 的 , 视 为 故 意 弄 虚 作 假 , 其 响 应 无 效 。
3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开 标 当 天 将 对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情 况本 章 3.3.2 条 款 至3.3.5条 款进 行 核 实 查 询打 印 留 存 归 档查 询 网 页 截 图 显 示 应 为 开 标 日 期。 4 以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若 在 开 标 当 天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查询 到 供 应 商 有 相 关 负 面 信 息 的 , 则 该 供 应 商 递 交 的 响 应 文 件 按 无 效 响 应 处 理 。 开 标 当 天 查 询信 息 显 示 正 常 之 后 , 该 供 应 商 信 息 发 生 的 任 何 变 动 不 作 为 评 审 依 据与 采 购 人 查 询 信 息 不 一致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亦 不 作 为 评 审 依 据但 存 在注2情 况 的 除 外 。 5 单 位 负 责 人 指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负 责 人或 代 表 企 业 执 行 合 伙 企 业 事 务 的 合 伙人 或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的 投 资 人 。3.4其 他 要 求
3.4.1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单 位 参 加 。3.4.2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或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项 目 谈 判 。 存 在 该 条 款 情 况 的 , 均 按 无 效 标 处 理 。供 应 商 出 具 承 诺 书 ,
并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4.电 子 注 册 与 文 件 获 取4.1本 项 目 通 过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http://** 进 行 全 电 子 化 谈 判 采购4.2 有 意 参 加 谈 判 并 符 合 条 件 的 谈 判 响 应 人 , 需 先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电 子注 册经 验 证 合 格 并 办 理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和 电 子 签 章 手 续 后 , 方 能 参 与 本 次 谈 判 活 动 。4.3满 足 本 采 购 公 告 第 3条 资 格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 请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至 2023年 8 月 28日 18: 00分 使 用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进 行 网 上 报 名 。4.4 响 应 人 网 上 报 名 时 , 需 按 照 附 件 规 定 要 求 进 行 上 传相 关 原 件 应 进 行 扫 描图 像 清
晰。 4.5 采 购 文 件 售 价 : 500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 通 过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系 统 缴 纳 。4.6 采 购 文 件 领 取 方 式 及 下 载 时 间 : 响 应 人 使 用 CA数 字 证 书 登 录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台 , 报 名 成 功 后 可 以 下 载 电 子 谈 判 文 件 。 下 载 后 按 照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文 件 制 作系 统制 作 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及 参 加 谈 判 活 动 。4.7平 台 使 用 费 收 费 标 准 见 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办 事 指 南 。5.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5.1 本 项 目 采 用远 程 不 见 面谈 判 方 式 , 谈 判 采 购 响 应 人 无 需 到 达 谈 判 现 场 参 加 谈 判和 提 交 纸 质 资 料 , 供 应 商 应 当 在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开 标 大 厅 , 在 线 准 时 参 加 谈
判 活 动 并 进 行 响 应 文 件 解 密 。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http://** 办 事 指 南不 见 面 开 标 操作 说 明。5.2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截 止 时 间响 应 截 止 时 间 /谈 判 时 间为 2023年 8 月 29日 9:30分北 京 时 间。5.3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和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以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为 准 , 纸 质 响 应 文 件作 为 备 案 与 存 档非 成 交 人 无 需 提 供 纸 质 响 应 文 件。5.4 递 交 方 式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通 过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系 统制 作 ,并 按 程 序 导 出上 传详 见 中 原 招 采 网 http://** 办 事 指 南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投 标 人 操 作 手 册 纸 质 响 应 文 件 : 由制 作 系 统导 出 的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打 印 版 打 印 装 订 , 内 容 及 格 式 与 电子 响 应 文 件 保 持 完 全 一 致 。
5.5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上 传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 按 要 求 上 传 电 子 谈 判 响 应 文件 并 完 成 网 上 电 子 签 到 。 由 于 报 价 人 原 因 , 未 按 要 求 制 作上 传加 解 密 电 子 响 应 文 件 , 造成 响 应 文 件 无 效 或 解 密 失 败 的 责 任 由 响 应 人 承 担 。5.6 逾 期 提 交 的 或 者 未 按 要 求 提 交 指 定 载 体 /地 点 的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不 予 受 理 。6.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公 告 在中 原 招 标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上 同 时 发 布 。7.联 系 方 式采 购 人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郑 州 市 农 业 路 41号 投 资 大 厦 B 座 5 楼
联 系 人 : 李 老 师联 系 方 式 : 0371-*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 (河 南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郑 州 市 农 业 路 东 29号 海 特 大 厦 5 楼联 系 方 式 : 麻 女 士楚 女 士电 话 : 0371-* *邮 箱 : xingyuzbdl163.com监 督 部 门 :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监 督 电 话 : 0371-* 河 南 汇 融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中 原 招 采 信 息 科 技河 南有 限 公 司2023年 8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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