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广州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选定设计服务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拟在上横档岛、下横档岛、南沙天后宫(大角山)分别建设1个交通渡口码头,泊位长度均为53m,均采用浮码头形式,各设一条趸船,采用靠船桩簇和锚链系统固定,码头设置活动钢桥与后方平台连接,天后宫及下横档岛码头除活动钢引桥外,活动引桥至岸段设固定引桥接岸。码头用途为游客轮渡码头,年通过能力36万人次,港池用海面积2.7988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7251公顷,疏浚工程量9874.57m3 。根据最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部分占用狮子洋-虎门-蕉门水道重要河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环评类别为报告书。
三、招标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结合工程介绍等材料,编制《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协助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和报批等工作。
四、本次设计服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6.86万元。服务费包含完成该咨询服务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资料文印费、分包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上述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五、服务任务期限、要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
六、服务地点: (略) 南沙区上、下横档岛及天后宫。
七、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有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备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至少2项(含2项)。
八、评标定标原则:符合性审查通过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及开标安排
1、招标文件获取:在广州南沙 (略) 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的招标内容为准。
2、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11楼风控合规部,陈雪瑜收。
3、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投标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15时00分至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前。
5、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6、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
7、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8、招标人联系方式:陈小姐,*。
十、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招标人:广州 (略)
2023年8月21日
广州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选定设计服务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拟在上横档岛、下横档岛、南沙天后宫(大角山)分别建设1个交通渡口码头,泊位长度均为53m,均采用浮码头形式,各设一条趸船,采用靠船桩簇和锚链系统固定,码头设置活动钢桥与后方平台连接,天后宫及下横档岛码头除活动钢引桥外,活动引桥至岸段设固定引桥接岸。码头用途为游客轮渡码头,年通过能力36万人次,港池用海面积2.7988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7251公顷,疏浚工程量9874.57m3 。根据最新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部分占用狮子洋-虎门-蕉门水道重要河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环评类别为报告书。
三、招标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结合工程介绍等材料,编制《 (略) 海防教育基地项目交通渡口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协助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和报批等工作。
四、本次设计服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6.86万元。服务费包含完成该咨询服务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资料文印费、分包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考虑上述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废标。
五、服务任务期限、要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8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服务内容。
六、服务地点: (略) 南沙区上、下横档岛及天后宫。
七、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有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进行备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至少2项(含2项)。
八、评标定标原则:符合性审查通过后,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及开标安排
1、招标文件获取:在广州南沙 (略) 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的招标内容为准。
2、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11楼风控合规部,陈雪瑜收。
3、投标报送资料:参照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4、投标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上午15时00分至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前。
5、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6、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区金融大厦1807会议室
7、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8、招标人联系方式:陈小姐,*。
十、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招标人:广州 (略)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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