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LNHR-HWCS-*)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 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CS-*。
项目名称: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中专用设备购置费/ (略) 拨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补助经费)。
最高限价:*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中专用设备购置费/ (略) 拨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补助经费)。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 无 | 详见货物需求 | 详见货物需求 | 详见货物需求 | 按合同约定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每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 22 日至 2023年08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08 月 22日至 2023年08 月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 (略)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 (略) 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何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话:*
辽宁 (略)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项目概况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LNHR-HWCS-*)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 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HWCS-*。
项目名称: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中专用设备购置费/ (略) 拨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补助经费)。
最高限价:*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中专用设备购置费/ (略) 拨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补助经费)。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市局委托监测小型监测设备项目 | 无 | 详见货物需求 | 详见货物需求 | 详见货物需求 | 按合同约定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每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 22 日至 2023年08月 28 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08 月 22日至 2023年08 月2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 (略)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 (略) 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何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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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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