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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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略) 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BZB-XZ-2023-015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2023]0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略) 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工程1项(管沟土方1项、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4952m、焊接钢管DN200:479m、焊接钢管 DN400:160m、焊接钢管DN600:19,管道敷设、检查井、跌水井,沥青路面破除与恢复255m2,支护降水等)及工器具设备购置1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09: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略) 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7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 (略) (略) 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7.1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需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略) 索县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2栋18楼6-7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 电 话:*

(略)

2023 年8月21日

那曲市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略) 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BZB-XZ-2023-015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2023]0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略) 索县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延伸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工程1项(管沟土方1项、Ⅱ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4952m、焊接钢管DN200:479m、焊接钢管 DN400:160m、焊接钢管DN600:19,管道敷设、检查井、跌水井,沥青路面破除与恢复255m2,支护降水等)及工器具设备购置1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登*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09: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略) 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 (略) 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7本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 (略) (略) 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 (略) 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略) 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7.1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需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略) 索县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双创广场2栋18楼6-7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 电 话:*

(略)

2023 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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