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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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WZFCG*

  2.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3.预算金额:3660.46万元,最高限价:3660.46万元(其中,包一预算金额:819.88万元;包二预算金额:810.07万元;包三预算金额:817.18万元;包四预算金额:605.93万元;包五预算金额:607.4万元)

  4.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采购,共划分为5个包,每个包确定1家中标人,分包内容如下:

  包一: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9.88万元;

  包二: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0.07万元;

  包三: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7.18万元;

  包四: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605.93万元;

  包五: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607.4万元。

  其中包一、包二、包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中标原则:投标人可以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一、二、三、四、五顺序评审,如前面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后面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后面包的符合性审查。

  6.技术标准:本项目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汇编》(2017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有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汇编》(201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中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相关标准为准。

  7.原材料要求:投标人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面料、里料、纽扣等材料进行服装制作。《2021-2023年税务制服面料和标志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可自行下载后跟原材料厂家联系。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包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包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 (略) 。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售后不退;

  远程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和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与扫描件需保持一致 (略) 邮箱(*@*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和回复,将不能有效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4)包四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包五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售价:3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4.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3楼311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冯新生 魏文静

  联系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新生 魏文静

  电话:0371-*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WZFCG*

  2.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项目

  3.预算金额:3660.46万元,最高限价:3660.46万元(其中,包一预算金额:819.88万元;包二预算金额:810.07万元;包三预算金额:817.18万元;包四预算金额:605.93万元;包五预算金额:607.4万元)

  4.采购需求: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制作采购,共划分为5个包,每个包确定1家中标人,分包内容如下:

  包一: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9.88万元;

  包二: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0.07万元;

  包三: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817.18万元;

  包四: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605.93万元;

  包五: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607.4万元。

  其中包一、包二、包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中标原则:投标人可以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一、二、三、四、五顺序评审,如前面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后面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后面包的符合性审查。

  6.技术标准:本项目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汇编》(2017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有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汇编》(201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中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修改单》(2020年第一次修改)相关标准为准。

  7.原材料要求:投标人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招标确定的面料、里料、纽扣等材料进行服装制作。《2021-2023年税务制服面料和标志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可自行下载后跟原材料厂家联系。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包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包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河南 (略) 。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售后不退;

  远程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报名资料按照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和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与扫描件需保持一致 (略) 邮箱(*@*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潜在投标人发送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和回复,将不能有效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加盖公章);

  (4)包四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包五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售价:3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4楼418会议室。

   4.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3楼311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样品,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 (略) 税务局官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纬四路13号3楼302室(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冯新生 魏文静

  联系电话: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新生 魏文静

  电话:0371-*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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