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内含采购文件
关于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的采购公告内含采购文件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简称“重医 (略) ”)对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 (略) 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设备数量 | 备注 |
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 1(名) | 1批 | 参考2022年数据约1500台(含强制计量器具735台)详见清单 |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比选供应 (略) 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 (略) 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3日00: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23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8月23日00: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
(五)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 (略) 综合楼4楼会议室(地址: (略) 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24:00
(七)比选开始时间:待定。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 (略) 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线上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 (略) 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医院:重庆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院内比选文件(综合评分法-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doc
重庆医科大学 (略) (简称“重医 (略) ”)对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 (略) 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设备数量 | 备注 |
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 | 1(名) | 1批 | 参考2022年数据约1500台(含强制计量器具735台)详见清单 |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比选供应 (略) 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医 (略) 官网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1.响应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建议采用软面胶装(不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注:响应文件密封的外封套上必须注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23日00: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三)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23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8月23日00: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
(五)比选地点:重庆医科大学 (略) 综合楼4楼会议室(地址: (略) 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六)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24:00
(七)比选开始时间:待定。
五、本项目无需购买比选文件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比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医 (略) 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线上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 (略) 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医院:重庆医科大学 (略)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院内比选文件(综合评分法-非强检类医用计量器具检测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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