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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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委托,深圳 (略) 对[*]SG[GK]*-1、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GK]*-1

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医疗设备 医疗门诊部看守所建设(医疗器械和门诊部工程建设) 1(项) 医疗器械、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版本或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开标2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看守所

地址: (略) 大霞美镇四黄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 (略)

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中聚电商园A栋608& (略) 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总部地址)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林、赖航

电话:0595-*、*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深圳 (略)

深圳 (略)

**日


项目概况

(略) 看守所委托,深圳 (略) 对[*]SG[GK]*-1、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GK]*-1

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1( (略) 看守所医疗门诊部医疗设备及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医疗设备 医疗门诊部看守所建设(医疗器械和门诊部工程建设) 1(项) 医疗器械、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以上。分包对象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不要求分包,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要求分包,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第2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货物类版本或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开标2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看守所

地址: (略) 大霞美镇四黄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 (略)

地址: (略) 洛江区万安中聚电商园A栋608& (略) 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总部地址)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杨林、赖航

电话:0595-*、*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深圳 (略)

深圳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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