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门诊住院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门诊住院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略) 决定, (略) 关于实施浦北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浦北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三)成交标准:最低价成交。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9元)。
(五)最高限价: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9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含括的设备名称、数量及设备具体参数及需求详见:
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请联系获取。
(七)供货及完成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支持少数民族政策。
二、供应商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证,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2020-2023年度浦北县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中标施工单位(浦政投办发〔2020〕2号)。
(三) 符合《浦北 (略) 内询采购报价材料规范》。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罚限届满)。
(六)本次采购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至2023年8月24日16:30止;
方式:本项目由供应商电话联系浦北 (略) 院办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6:30;
地点: 浦北 (略) 院办。
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
地点:浦北 (略) 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777-*;
联系地址:浦北县小江镇光明街道39号。
(略) 决定, (略) 关于实施浦北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浦北 (略) 整体搬迁项目( (略) 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三)成交标准:最低价成交。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9元)。
(五)最高限价: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79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含括的设备名称、数量及设备具体参数及需求详见:
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请联系获取。
(七)供货及完成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支持少数民族政策。
二、供应商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证,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2020-2023年度浦北县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中标施工单位(浦政投办发〔2020〕2号)。
(三) 符合《浦北 (略) 内询采购报价材料规范》。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罚限届满)。
(六)本次采购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至2023年8月24日16:30止;
方式:本项目由供应商电话联系浦北 (略) 院办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6:30;
地点: 浦北 (略) 院办。
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7个工作日内;
地点:浦北 (略) 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777-*;
联系地址:浦北县小江镇光明街道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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