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阳泉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XM*
项目名称: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06万元
最高限价:337.8242万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采购内容包含采购21212个20L户用分类垃圾桶、12台智能环卫爱心驿站、17辆500L电动三轮保洁车、40辆电动三轮四桶保洁车、16辆三轮侧挂桶垃圾车。(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3.方式: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 (略) 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
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需在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按要求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路龙柱公园对面华晨天康办公楼三层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公告发布同一网站,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自有设备参加开标等程序。
3.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办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4.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郊区玉泉北路8号
联系方式: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 (略)
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路龙柱公园对面华晨天康办公楼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雨、李娟
电话:*
附件信息:
404.9K
项目概况
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XM*
项目名称:郊区2023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及相关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8.06万元
最高限价:337.8242万元
采购需求:共一包,采购内容包含采购21212个20L户用分类垃圾桶、12台智能环卫爱心驿站、17辆500L电动三轮保洁车、40辆电动三轮四桶保洁车、16辆三轮侧挂桶垃圾车。(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3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3.方式: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 (略) 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
3.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需在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按要求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9月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路龙柱公园对面华晨天康办公楼三层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公告发布同一网站,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自有设备参加开标等程序。
3.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办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4.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郊区玉泉北路8号
联系方式: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 (略)
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路龙柱公园对面华晨天康办公楼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雨、李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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