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1: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DJXF*)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 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限制浮动 比例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 | 95 | 只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超过20% | 1 | 批发业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5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猪肉生产厂家提供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23 日)起5个工作日。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 日17时。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q.com。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00
(九).磋商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五、评审信息
(一).评审时间:2023年9月1日10:00至13:00 时。
(二).评审小组组成:在重庆政府采购网行采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名和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
(三).评审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万元。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 日上午9:00时。
户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帐号(任选其一) |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银行名称: (略) 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 |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9065-* |
注:供应商可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垫江消防队食品配送服务磋商保征金” 。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基本账户。
注:磋商保征金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磋商保征金,投标无效。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所有进入“磋商保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磋商保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应退还的磋商保证金,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1.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磋商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若供应商发生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环境,设施、运输距离、安全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和方案编制的情况,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责任、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采购人自行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5.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6.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老师
电 话:*
地 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朝阳西街1号附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龙竹路99号微澜岸11栋
发布时间:2023-08-23 11: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DJXF*)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 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限制浮动 比例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第二次) | 95 | 只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超过20% | 1 | 批发业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5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须提供猪肉生产厂家提供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8月23 日)起5个工作日。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 日17时。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q.com。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00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北京时间10:00
(九).磋商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五、评审信息
(一).评审时间:2023年9月1日10:00至13:00 时。
(二).评审小组组成:在重庆政府采购网行采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名和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
(三).评审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万元。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供应商银行转账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 日上午9:00时。
户名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帐号(任选其一) |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银行名称: (略) 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 |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9065-* |
注:供应商可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垫江消防队食品配送服务磋商保征金” 。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略) 基本账户。
注:磋商保征金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磋商保征金,投标无效。
(三)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所有进入“磋商保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磋商保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应退还的磋商保证金,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1.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磋商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若供应商发生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环境,设施、运输距离、安全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和方案编制的情况,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责任、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采购人自行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5.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6.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垫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老师
电 话:*
地 址:垫江县桂阳街道朝阳西街1号附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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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龙竹路99号微澜岸1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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