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已由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以两委会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乡村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
2.5.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 08:00:00至2023年8月28日 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_jyx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9%)。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_jyx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
电话:*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24号
电话:*
联系人: 小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_jyxx.html)
联系电话:*-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已由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以两委会议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乡村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特色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元);
2.5. 工期要求:180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 08:00:00至2023年8月28日 17:30: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_jyxx.html)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9%)。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_jyx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
电话:*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尤溪县城关镇环城路24号
电话:*
联系人: 小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_jyxx.html)
联系电话:*-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