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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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招标公告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388.497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 (略)  (略) 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 (略)  (略) 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拍卖人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五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浙江 (略) (衢江区芳桂北路9号)
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联系人祝先生电话0570-*
手机*
传真邮箱*@*39.com
地址 (略) 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周先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拥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家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388.497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转让价款其余金额由受 (略)  (略) 提供的指定账户一同支付)。 (略)  (略) 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汇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 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交付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天。 (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拍卖标的内所附带的电器、线路等物品,转让方、拍卖人声明不保证附带物品其工作性能正常。受让人在使用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使用时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展示时间拍卖会前五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 (略) (柯城区白云东大道228号)、浙江 (略) (衢江区芳桂北路9号)
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联系人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联系人祝先生电话0570-*
手机*
传真邮箱*@*39.com
地址 (略) 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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