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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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略) 湄洲岛

1.3招标类型:劳务服务类

1.4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

1.4.1项目概况

(略) 湄洲岛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04km2,其中海域面积1.01km2,*域面积1.03km2。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15.13k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67.0ha,保护修复海岛1个。保护修复九宝澜沙滩岸线1.93km,修复莲池、汕尾段岸线0.62km,清理海岸线12.59km;修复红树林67.0ha;修复滨海生态缓冲带102.9ha;新建生态管护通道10.1km,建设海洋防灾减灾信息化系统等。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0121.06万元,建安费40832.85万元。

1.4.2工作内容

①沙滩修复设计(包括沙滩修复专题研究、沙滩修复设计和物理模型)技术劳务服务;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技术劳务服务。

1.5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起至配合发包人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为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专业*级资质

2.3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含)前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沙滩修复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

2.4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海洋类或港口与航道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前需提供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5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意向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略)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地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原件现场递交(邮寄) (略)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地址)*@*q.com邮箱。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 (地址)。

联系方式: 孙工、洪工、*(姓名/手机号码)。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盖章)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

联 系 人:孙工、洪工

联系方式: 0591-*

监管部门: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技术质量部

监督电话: 0591-*

日期:2023年 8 月 24 日

本招标项目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略) 湄洲岛

1.3招标类型:劳务服务类

1.4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

1.4.1项目概况

(略) 湄洲岛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04km2,其中海域面积1.01km2,*域面积1.03km2。保护修复海岸线长度15.13km,海岸带整治修复面积67.0ha,保护修复海岛1个。保护修复九宝澜沙滩岸线1.93km,修复莲池、汕尾段岸线0.62km,清理海岸线12.59km;修复红树林67.0ha;修复滨海生态缓冲带102.9ha;新建生态管护通道10.1km,建设海洋防灾减灾信息化系统等。本工程概算总投资60121.06万元,建安费40832.85万元。

1.4.2工作内容

①沙滩修复设计(包括沙滩修复专题研究、沙滩修复设计和物理模型)技术劳务服务;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技术劳务服务。

1.5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起至配合发包人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为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本招标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或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专业*级资质

2.3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含)前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沙滩修复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

2.4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海洋类或港口与航道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次招标公告前需提供近半年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5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意向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派出。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略)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地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原件现场递交(邮寄) (略)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地址)*@*q.com邮箱。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 (地址)。

联系方式: 孙工、洪工、*(姓名/手机号码)。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盖章)

地 址: (略) 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

联 系 人:孙工、洪工

联系方式: 0591-*

监管部门: (略) 水利水电勘 (略) 技术质量部

监督电话: 0591-*

日期:2023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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