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医院污水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污水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
2、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58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略) (略) 污水运营管理服务 | 一项 | ¥58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响应函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环境治理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分~10: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0: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9-*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
2、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58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1 | (略) (略) 污水运营管理服务 | 一项 | ¥58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磋商响应函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环境治理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00分~10: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0: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501室(东方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69-*
发布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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