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3ZB0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
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本项目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和②两种资质或具备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土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2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及设计负责 (略) 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3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4\u300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9:00至 2023年8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http://**)等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柯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百丈街道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24楼2409室
联系人:刘众、胡天扬
电话:0574-*
监督人: (略) 采购监管办
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3ZB0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在城商业装修改造工程(EPC),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宁海县。
招标控制价:*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质保期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本项目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和②两种资质或具备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土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2.2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及设计负责 (略) 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3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4\u300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9:00至 2023年8月3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整。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6.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gov.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宁波 (略) (http://**)等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柯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百丈街道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24楼2409室
联系人:刘众、胡天扬
电话:0574-*
监督人: (略) 采购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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