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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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T-ZFCG2023-13

项目名称: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微生物除臭剂5吨(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日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会议。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岗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特 (略)

地  址: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T-ZFCG2023-13

项目名称:石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微生物除臭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微生物除臭剂5吨(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日期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3、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三特 (略) (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会议。

2、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南岗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三特 (略)

地  址: (略) 公园路与五一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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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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