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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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 (略) 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 (略) 民满意的 (略)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略)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 (略) 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发挥街道快检车快检室作用 打造科普宣传亲民阵地的通知》《“一车一室”视频管理系统对接指南》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供应商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运营“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主要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工作。

2.服务要求:详见《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需求方案》(附件1)。

3.服务成果:供应商应完成2个快检室、2辆快检车的日常运营工作,保障深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提高深汕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2024年6月经采购方阶段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2024年9月经采购方阶段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拨付的,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赔偿要求。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供应商应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项目任务完成后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交付项目总结,以上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违约条款:

①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十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供应商还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②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存在虚假、违法违规、重大错误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当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③因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若承担了因供应商的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外,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④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⑤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任务全部或者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⑥供应商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⑦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资质,符合国家对从事食品检验活动认证认可的资质(提供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内容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

(1)若供应商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供应商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3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2)。

2.供 (略) 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ail.http://**.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鮜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方式: 075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 (略) 食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 (略) 民满意的 (略)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略)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 (略) 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食药安办关于进一步发挥街道快检车快检室作用 打造科普宣传亲民阵地的通知》《“一车一室”视频管理系统对接指南》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供应商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运营“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主要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工作。

2.服务要求:详见《2024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运营服务项目需求方案》(附件1)。

3.服务成果:供应商应完成2个快检室、2辆快检车的日常运营工作,保障深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提高深汕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2024年6月经采购方阶段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2024年9月经采购方阶段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合同期满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15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拨付的,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赔偿要求。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供应商应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项目任务完成后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交付项目总结,以上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违约条款:

①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十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供应商还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②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或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存在虚假、违法违规、重大错误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应当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③因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若承担了因供应商的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外,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④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⑤供应商未经采购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任务全部或者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⑥供应商未履行保密义务的,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⑦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资质,符合国家对从事食品检验活动认证认可的资质(提供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内容分包,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即不低于合同总额的28%):

(1)若供应商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供应商分包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3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2)。

2.供 (略) 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ail.http://**.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详细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鮜门镇深汕湾科技园2栋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方式: 075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 (略)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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