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交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名称: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613-*
1.3 预算金额: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1.4 最高限价: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2. 采购需求
2.1 本次采购内容为: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
2.2 服务地点:上海交 (略) (略) 。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 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4.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5.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到 2023 年 8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5.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6 楼
5.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2 现场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5.2.1请潜在投标人携带:(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5.2.2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5.2.3现场缴纳标书款。
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0 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0 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 (略) (略)
地址: (略) 浦建路160号
联 系 人:陈珊黎
电话: 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 系 人:毛沁馨 范一尘 余晓丹
电话:021-*/7901/7702
传真:021-*
上海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交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1.1 项目名称: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613-*
1.3 预算金额: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1.4 最高限价: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2. 采购需求
2.1 本次采购内容为: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
2.2 服务地点:上海交 (略) (略) 。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4.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3 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4.4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5.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到 2023 年 8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5.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6 楼
5.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2 现场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5.2.1请潜在投标人携带:(1)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5.2.2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5.2.3现场缴纳标书款。
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0 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 (略) 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 10 楼会议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https://)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 (略) (略)
地址: (略) 浦建路160号
联 系 人:陈珊黎
电话: 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 系 人:毛沁馨 范一尘 余晓丹
电话:021-*/7901/7702
传真: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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