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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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豪洋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沉池铁制出水堰挡水板经近20年的运行,已出现明显变形和严重锈蚀。为满足生产运行要求,本次对出水堰挡水板进行整体改造。

2.2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一期工程二沉池现状铁制出水堰挡水板及刮泥机滚轮轨道和支架等附属设施,按照现状规格尺寸,供货并装备全新不锈钢材质挡水板及刮泥机滚轮轨道及清淤等与该项目相关的附属工作内容。负责物料、设备的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上下车、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保期等确保出水堰挡水板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工期:60日历天(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4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5建设地点: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内。

2.6合同签订单位: (略) 三峡水务 (略) 。

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国内污水厂与本次比选内容类似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1投标人承诺一旦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监理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人员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排除并修复,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排除并修复;

3.4.2 在质保期24个月内,投标人应保证按业主的合理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缺陷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质保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3.4.3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5月-2023年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 (略) 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豪洋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 (略) 电子商务平台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咨询平台操作)


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江东厂二沉池出水堰挡水板技术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豪洋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沉池铁制出水堰挡水板经近20年的运行,已出现明显变形和严重锈蚀。为满足生产运行要求,本次对出水堰挡水板进行整体改造。

2.2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一期工程二沉池现状铁制出水堰挡水板及刮泥机滚轮轨道和支架等附属设施,按照现状规格尺寸,供货并装备全新不锈钢材质挡水板及刮泥机滚轮轨道及清淤等与该项目相关的附属工作内容。负责物料、设备的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上下车、二次转运,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保期等确保出水堰挡水板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工期:60日历天(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4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为止。

2.5建设地点: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内。

2.6合同签订单位: (略) 三峡水务 (略) 。

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各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国内污水厂与本次比选内容类似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1投标人承诺一旦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在48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监理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人员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排除并修复,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排除并修复;

3.4.2 在质保期24个月内,投标人应保证按业主的合理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缺陷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质保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3.4.3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5月-2023年7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 (略) 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豪洋 (略)

地 址: (略) 江北区红旗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 (略) 电子商务平台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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