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云上跨境生态园智能化工程的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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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云上跨境生态园智能化工程的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浦银 (略) (略) 乐清湾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PY-2023-11

二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1

(略) 云上跨境生态园智能化工程

1

174.5万元

主要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一二层展厅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浦银 (略) (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招标代理部)。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q.com]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采购机构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上午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乐清湾 (略)

地址: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创新路 2 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浦银 (略)

地点: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7-*

电子邮箱:*@*q.com

附件信息:

浙江浦银 (略) (略) 乐清湾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PY-2023-11

二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1

(略) 云上跨境生态园智能化工程

1

174.5万元

主要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一二层展厅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浙江浦银 (略) (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招标代理部)。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建议采用PDF格式)发送至[*@*q.com]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采购机构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上午10:00

六、投标地点: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上午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二、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乐清湾 (略)

地址: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创新路 2 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浦银 (略)

地点: (略) 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7幢19楼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7-*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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