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意见征询公告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意见征询公告
(略) 洪 (略) 将于近期就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 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资质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标的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5日前,交货地点:洪 (略) ;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1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洪泽湖农场供应部。地址: 泗洪县车路口。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人:朱婉琪,联系电话:*。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询价文件 (定稿).doc
(略) 洪 (略)
2023年8月25日
(略) 洪 (略) 将于近期就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 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资质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采购标的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5日前,交货地点:洪 (略) ;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1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洪泽湖农场供应部。地址: 泗洪县车路口。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com。联系人:朱婉琪,联系电话:*。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农机具配件及副油料(十一分包)询价文件 (定稿).doc
(略) 洪 (略)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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