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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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融侨小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明珠、艾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融侨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乌山西路5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老师*转8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明珠、艾莉莉0591-*,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项目概况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3-044

项目名称: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数量

暂估人数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

1

1-1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1年

1批

约240人

20元/每餐/每人

3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招标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经招标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携带现金或电汇或转 (略) 账户,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26.com)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参照的相关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评标委员会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古田支行

银行账号:*7474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以合同包为单位将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侨小学     

地址:乌山西路571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转8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王明珠、艾莉莉0591-*,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融侨小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明珠、艾莉莉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融侨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乌山西路5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老师*转8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明珠、艾莉莉0591-*,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项目概况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WT-2023-044

项目名称: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数量

暂估人数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

1

1-1

(略) 融侨小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招标项目

1年

1批

约240人

20元/每餐/每人

3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经招标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经招标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餐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携带现金或电汇或转 (略) 账户,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 (略) 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 (略) 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26.com)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开标大厅( (略) 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B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参照的相关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评标委员会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古田支行

银行账号:*7474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以合同包为单位将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融侨小学     

地址:乌山西路571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转805,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七层            

联系方式:王明珠、艾莉莉0591-*,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08:30-12:00;15:00-1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珠、艾莉莉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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