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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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 (略) (略) 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年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宣传品包括:展板、展架、写真、喷绘、地贴、不干胶、相之宝、名片、门牌、导视、亚克力字、胸卡、PVC卡、条幅、书籍印刷、彩页、手提袋、铜牌、绶带、荣誉证书、锦旗等。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5.7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08月29日至 2023 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 00 分至18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09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09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官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项目概况

(略) (略) 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

2、项目名称: (略) (略) 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年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宣传品包括:展板、展架、写真、喷绘、地贴、不干胶、相之宝、名片、门牌、导视、亚克力字、胸卡、PVC卡、条幅、书籍印刷、彩页、手提袋、铜牌、绶带、荣誉证书、锦旗等。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5.7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续签,根据年度服务满意度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08月29日至 2023 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 00 分至18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09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09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官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西苑路36号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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