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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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60800元

4、采购需求:

(1)智能枪柜需 (略) 厅枪支管理系统进行链接、联网,实时上传枪支在位信息,并与支队现有服务器联网。

(2)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验证方式应满足双人双锁,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至少能存放10支以上38mm防暴枪。

(3)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弹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6)机械锁具:柜上配置的机械防盗锁具应符合 GA/T73-1994中5.3 的防钻、防技术开启及5.6要求。(需提供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提供通过GA认证的证书编号,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7)绝缘电阻:智能柜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Q,湿热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MΩ。(需提供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分别提供发票,报账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末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3、方式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资格要求内容的承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指定场所。

4、地点: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址: (略) 温泉城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人:邓聪   

联系方式:*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023年8月23日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购智能枪弹柜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最高限价60800元

4、采购需求:

(1)智能枪柜需 (略) 厅枪支管理系统进行链接、联网,实时上传枪支在位信息,并与支队现有服务器联网。

(2)触摸电容屏,触摸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人机操作界面可以触摸屏操作,验证方式应满足双人双锁,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至少能存放10支以上38mm防暴枪。

(3)信息记录要求:应自动保存不少于*条的最新运行信息记录,所有记录应不能人工修改或删除,运行信息存储区记录满后应能自动循环覆盖。当电源不正常或掉电时,系统的基本信息和记录的运行信息不应丢失;(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枪弹柜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智能柜控制系统符合《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中的全项规定。(需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智能枪弹柜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6)机械锁具:柜上配置的机械防盗锁具应符合 GA/T73-1994中5.3 的防钻、防技术开启及5.6要求。(需提供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提供通过GA认证的证书编号,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7)绝缘电阻:智能柜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Q,湿热条件下应大于或等于10MΩ。(需提供国家级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分别提供发票,报账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末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3、方式

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资格要求内容的承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方式

各潜在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封装,并送达指定场所。

4、地点: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址: (略) 温泉城区淦河大道18号

联系人:邓聪   

联系方式:*   

(略)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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