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州国有林业“三资”清查处置合作服务比选公告
2023年湘西州国有林业“三资”清查处置合作服务比选公告
为有效推进我州林业系统国有资源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加力盘活国有林业资源,有力支持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各类国有林业资源清查与处置,充分发挥国有林业资源效益和效率,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将湘西州国有林业“三资”清查处置合作服务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选取1家社会服务团体,开展湘西州国有性质的林地、草地、湿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等实物资产清理,提出处置方案,探索绿色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评估和转换意见。合作服务资金预算45万元。
二、参选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
2.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级以上;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8:00-2023年8月30日17:30
(二)报名资料及报送方式
*@*q.com,我方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报名资料目录(电子档):
1.比选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项目材料(从事相关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等)。
四、比选
(一)比选时间
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
(二)比选地点
湘西州林业局三楼二会议室( (略) 武陵东路42号)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会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参加比选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四)比选资料
请参选单位准备好以下资料按时参加比选,资料需为纸质档,一式三份,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单位须于开标时提交以下资料(纸质档一式三份):
1.比选响应文件;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相关项目材料;
5.比选方案及报价(需密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同签订
1.采购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2.中选单位应自接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候选单位,则由候选单位自动递补,不再另行比选。
六、联系方式
0743-*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西州林业局。
湘西州林业局
2023年8月28日
为有效推进我州林业系统国有资源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加力盘活国有林业资源,有力支持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各类国有林业资源清查与处置,充分发挥国有林业资源效益和效率,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将湘西州国有林业“三资”清查处置合作服务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选取1家社会服务团体,开展湘西州国有性质的林地、草地、湿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等实物资产清理,提出处置方案,探索绿色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评估和转换意见。合作服务资金预算45万元。
二、参选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
2.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级以上;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8:00-2023年8月30日17:30
(二)报名资料及报送方式
*@*q.com,我方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报名资料目录(电子档):
1.比选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项目材料(从事相关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等)。
四、比选
(一)比选时间
2023年9月1日下午15:00
(二)比选地点
湘西州林业局三楼二会议室( (略) 武陵东路42号)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会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参加比选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四)比选资料
请参选单位准备好以下资料按时参加比选,资料需为纸质档,一式三份,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单位须于开标时提交以下资料(纸质档一式三份):
1.比选响应文件;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相关项目材料;
5.比选方案及报价(需密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同签订
1.采购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2.中选单位应自接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候选单位,则由候选单位自动递补,不再另行比选。
六、联系方式
0743-*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西州林业局。
湘西州林业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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