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立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对[*]CCZB[GK]*、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CZB[GK]*
项目名称: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1(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其他专用车辆 |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 | 1(辆)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本项目为(二)工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暂无公告,需承诺产品交付时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3-08-28 至 2023-09-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3-09-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 (略) (略) 2开/评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余工0591-*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红、李杰邮箱:*@*63.com0591-*
项目联系人:林红、李杰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略) (略)
2023年08月28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对[*]CCZB[GK]*、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CZB[GK]*
项目名称: (略)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1(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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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其他专用车辆 | 紧急医学救援队指挥车 | 1(辆)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本项目为(二)工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进行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暂无公告,需承诺产品交付时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车型,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3-08-28 至 2023-09-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3-09-2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 (略) (略) 2开/评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余工0591-*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林红、李杰邮箱:*@*63.com0591-*
项目联系人:林红、李杰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略) (略)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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