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蔡司手术显微镜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院内采购公告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蔡司手术显微镜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蔡司手术显微镜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珠中西医招(货)〔2023〕20号
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参考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 (略) 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 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设备)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设备)。
6、 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仅适用于进口产品)。具备与所投产品对应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0、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 (略) 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11、 已登记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
三、标书的封装要求
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装好放于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外面应贴上封条、注明项目名称、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 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邮件报 (略) 名称,报名表请发可编辑版本))
电子邮箱: *@*ttp://**
售价(元):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5日上午10点00分, (略) 香洲区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中 (略) 招标办
发布人: (略) 中 (略) 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蔡司手术显微镜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珠中西医招(货)〔2023〕20号
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参考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 (略) 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 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明(进口设备)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内设备)。
6、 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仅适用于进口产品)。具备与所投产品对应对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0、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 (略) 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11、 已登记报名并获得采购文件。
三、标书的封装要求
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装好放于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外面应贴上封条、注明项目名称、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 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邮件报 (略) 名称,报名表请发可编辑版本))
电子邮箱: *@*ttp://**
售价(元):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5日上午10点00分, (略) 香洲区珠平路25号西南大厦3楼3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6-*
联系地址: (略) 中 (略) 招标办
发布人: (略) 中 (略) 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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