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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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0: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3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勇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银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兴庆数字经济科创园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丽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WY-2023ZC-00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元)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项

法律服务

¥*/年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正文。

数量

1项

预算合计

¥*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q.com邮箱报名,报名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363号        

联系方式:周勇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银川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庆数字经济科创园5层            

联系方式:张丽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10: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丽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3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勇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银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兴庆数字经济科创园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丽 09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WY-2023ZC-00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预算(元)

备注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2023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项

法律服务

¥*/年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正文。

数量

1项

预算合计

¥*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q.com邮箱报名,报名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兴庆区数字经济科创园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西街363号        

联系方式:周勇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银川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兴庆数字经济科创园5层            

联系方式:张丽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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