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档案馆关于公开选聘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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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档案馆关于公开选聘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丰台区档案馆关于公开选聘新馆

固定陈列展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丰台区档案馆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公开招标工作,近期我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

预算金额:51055.92元以内;

工作内容:根据项目需要,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 (略) 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

4.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5.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一)申请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

2.凡公告中没有提及的事项,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适当内容;申请人确认提交的申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确认提供的信息及所有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确认提供的诸如报价、承诺等信息不与最终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明显的偏离。

(二)申请文件内容

1.申请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3.申请人承诺函(附件3);

4.申请人基本情况(附件4)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的网站登录截图;

3)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行政处罚);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网页截图,需包含信息概览、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项,且能够显示未被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5.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需提供证明资料(附件5);

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6);

7.2019年以来档案领域项目或者展览项目业绩(附件7);

8.报价单(附件8);

9.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附件9)

10.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附件10)。

(三)申请文件的其他要求

全部申请文件一式5份,1正4副(每份申请文件在封面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加盖骑缝公章)。

四、选取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2.我馆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3.通过初审的代理机构,择期统一到我馆集中进行汇报。我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确定1家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并发出通知。入选的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与我馆共同完成服务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未入选代理机构一并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的代理机构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17:00前携带申请文件到我馆进行报名,同步将申请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以申请人名称命名)*@*ttp://**.cn。

联系人:赵艺凡

联系电话:*

邮箱:*@*ttp://**.cn

地址: (略)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412

(略) 丰台区档案馆

2023年8月29日

丰台区档案馆关于公开选聘新馆

固定陈列展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丰台区档案馆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公开招标工作,近期我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馆固定陈列展项目;

预算金额:51055.92元以内;

工作内容:根据项目需要,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 (略) 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

4.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5.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申请文件的提交

(一)申请须知

1.申请人应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

2.凡公告中没有提及的事项,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经验补充适当内容;申请人确认提交的申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确认提供的信息及所有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确认提供的诸如报价、承诺等信息不与最终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明显的偏离。

(二)申请文件内容

1.申请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3.申请人承诺函(附件3);

4.申请人基本情况(附件4)

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的网站登录截图;

3)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或“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含当天),且能够显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行政处罚);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网页截图,需包含信息概览、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项,且能够显示未被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5.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需提供证明资料(附件5);

6.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6);

7.2019年以来档案领域项目或者展览项目业绩(附件7);

8.报价单(附件8);

9.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附件9)

10.其他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附件10)。

(三)申请文件的其他要求

全部申请文件一式5份,1正4副(每份申请文件在封面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加盖骑缝公章)。

四、选取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

2.我馆对报名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

3.通过初审的代理机构,择期统一到我馆集中进行汇报。我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确定1家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并发出通知。入选的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与我馆共同完成服务协议签署等后续工作。未入选代理机构一并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的代理机构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17:00前携带申请文件到我馆进行报名,同步将申请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以申请人名称命名)*@*ttp://**.cn。

联系人:赵艺凡

联系电话:*

邮箱:*@*ttp://**.cn

地址: (略) 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412

(略) 丰台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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