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3年师大附中雨花中学小学部、紧急扩容等3校及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雨花区教育系统2023年师大附中雨花中学小学部、紧急扩容等3校及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雨花区教育系统2023年师大附中雨花中学小学部、紧急扩容等3校及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23元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清单
★采购清单中教学电脑、教学笔记本电脑、A4黑白单功能打印机、A4彩色多功能打印机、显示器、控制终端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四、服务标准
1、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6)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2、技术支持要求
(1)投标人承诺并实施任何时期的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年(其中一体机质保期为六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五、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本项目可依各校(园)为单位的进度分步验收。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雨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物到位并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单位已验收的金额的95%;项目整体完成并验收满一年后(不计利息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雨花区教育系统2023年师大附中雨花中学小学部、紧急扩容等3校及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23元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二、采购清单:详见附件清单
★采购清单中教学电脑、教学笔记本电脑、A4黑白单功能打印机、A4彩色多功能打印机、显示器、控制终端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三、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但不因此增加价款。
四、服务标准
1、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6)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2、技术支持要求
(1)投标人承诺并实施任何时期的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等技术服务信息;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年(其中一体机质保期为六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五、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本项目可依各校(园)为单位的进度分步验收。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雨花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物到位并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单位已验收的金额的95%;项目整体完成并验收满一年后(不计利息且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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