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2022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的通知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2022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
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
产学研机制的要求,决定组织实施 2023 (略) 新型产学研合
作项目, (略) 域内 (略) 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
并开展 2022 年产学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由企业自主申报, (略) 企业与高校
院所之间合同金额 10 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
额 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 2022 年 10 月
1 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企
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必须单独列账、专账核算。涉高校
院所部分财务,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具使用说明。
2、申报及立项程序
⑴.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经认定登记的
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详见附件 1)
⑵.专家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
行评审,对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展程度等方面
进行质询、答辩,并出具评审意见。
⑶.行政审定。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
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等因素进行讨论,提出入选项目
建议名单。
⑷.项目公示及文件下达。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
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公示无
异议的项目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排除异议的项目下达补
助文件。
3、补助标准
⑴.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 (略) 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
为主要补助依据,按实际支付金额的 30%给予补助。
⑵.补助期限自技术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内有效,每个项目
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⑶.对于企业直 (略) 所技术成果的情形不予补助,
与创新券等财政补助不重复补助。
4、申报要求
⑴.申报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
⑵.申报材料:《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详
见附件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请将有
关 申 报 材 料 扫 描 成 PDF 格 式 并 打 包 发 送 至 邮 箱 :
*@*q.com。
⑶.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赵炜翔,联系
电话:*。
二、项目验收申报
1、项目验收申报条件
验收项目为 2022 年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2、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报表(详见附件 2);
3.项目验收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于当年立项、第二年开展验收工作。项
目开展一年后,科技局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财务审
核等。评估采用书面材料也可结合现场审核方式完成。通过评估
即视为项目通过验收。未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作验收不通过,对第
二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财政结余经费和审计
使用不合规经费予以收回。
三、截止时间与流程
项目立项与项目验收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实
行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并提交;纸质资料: (略) 安阳
街道万松东路安阳大厦 1620 室,电子资料:将有关申报资料扫
描后打包成压缩件(以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邮
箱:*@*q.com(项目申请、项目验收)。
四 、联系方式
详细事项 (略) 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联系
人:赵炜翔,联系电话:*,地址:万松东路安阳大厦
1620 室。
附件:1.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
2.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8 月 28 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
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按照“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
产学研机制的要求,决定组织实施 2023 (略) 新型产学研合
作项目, (略) 域内 (略) 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
并开展 2022 年产学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申报:
1、申报条件:由企业自主申报, (略) 企业与高校
院所之间合同金额 10 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
额 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 2022 年 10 月
1 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企
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必须单独列账、专账核算。涉高校
院所部分财务,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具使用说明。
2、申报及立项程序
⑴.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经认定登记的
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详见附件 1)
⑵.专家评审。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
行评审,对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展程度等方面
进行质询、答辩,并出具评审意见。
⑶.行政审定。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
家评审意见,结合年度财政预算等因素进行讨论,提出入选项目
建议名单。
⑷.项目公示及文件下达。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
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接受社会监督,并向公示无
异议的项目以及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排除异议的项目下达补
助文件。
3、补助标准
⑴.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 (略) 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
为主要补助依据,按实际支付金额的 30%给予补助。
⑵.补助期限自技术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内有效,每个项目
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⑶.对于企业直 (略) 所技术成果的情形不予补助,
与创新券等财政补助不重复补助。
4、申报要求
⑴.申报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
⑵.申报材料:《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详
见附件 1),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请将有
关 申 报 材 料 扫 描 成 PDF 格 式 并 打 包 发 送 至 邮 箱 :
*@*q.com。
⑶.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赵炜翔,联系
电话:*。
二、项目验收申报
1、项目验收申报条件
验收项目为 2022 年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
2、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报表(详见附件 2);
3.项目验收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于当年立项、第二年开展验收工作。项
目开展一年后,科技局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财务审
核等。评估采用书面材料也可结合现场审核方式完成。通过评估
即视为项目通过验收。未提交验收申请的视作验收不通过,对第
二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审计,并对财政结余经费和审计
使用不合规经费予以收回。
三、截止时间与流程
项目立项与项目验收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实
行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一并提交;纸质资料: (略) 安阳
街道万松东路安阳大厦 1620 室,电子资料:将有关申报资料扫
描后打包成压缩件(以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命名)统一发送至邮
箱:*@*q.com(项目申请、项目验收)。
四 、联系方式
详细事项 (略) 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合作交流科,联系
人:赵炜翔,联系电话:*,地址:万松东路安阳大厦
1620 室。
附件:1.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
2. (略) 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
(略) 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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