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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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8:4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Y-3-2023-ZFCG-031
项目名称: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8:45(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8:45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announcement-front.616cc0cb.0.0.2d6b*eeb4d60d99ba3b809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2、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0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也可以于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5、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6、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7、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101弄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工程 (略)
地 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建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吴子均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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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8:45(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Y-3-2023-ZFCG-031
项目名称: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普陀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及回收站回收员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8:45(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8:45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announcement-front.616cc0cb.0.0.2d6b*eeb4d60d99ba3b809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2、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0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也可以于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5、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6、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7、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101弄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工程 (略)
地 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建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吴子均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普陀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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