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05 16: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9-2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略) 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22】55号)、《 (略)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水利发【202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 (略)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40% (略) 农村饮水专项资金,剩余60%由社会融资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平街道、羊圈子等12个乡镇。 2.2合同估算价为205万元。 2.3招标范围: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1、配水管道工程:新建净水厂至陈家镇配水厂、高升镇配水厂、得胜镇配水厂,DN500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11.7 km),DN100-DN400管道采用PE100管(34 km),全长45.7km。2、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158个村民委,83077户。主要任务敷设自来水主管网*米,更换*块智能水表。 2.4工期要求: 2023 年 10 月 15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计划工期808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 (略) 政公用工程*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及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本标段与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净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监理不兼投。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2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3-09-21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30 09:00至2023-09-05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9-22 09:30,将投标文件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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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 |
发布时间:2023-08-29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9-05 16: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9-22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略) 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22】55号)、《 (略) 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盘水利发【202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 (略)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40% (略) 农村饮水专项资金,剩余60%由社会融资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标段(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平街道、羊圈子等12个乡镇。 2.2合同估算价为205万元。 2.3招标范围:配水管道及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包括:1、配水管道工程:新建净水厂至陈家镇配水厂、高升镇配水厂、得胜镇配水厂,DN500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11.7 km),DN100-DN400管道采用PE100管(34 km),全长45.7km。2、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158个村民委,83077户。主要任务敷设自来水主管网*米,更换*块智能水表。 2.4工期要求: 2023 年 10 月 15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计划工期808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 (略) 政公用工程*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及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本标段与盘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一标段(净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监理不兼投。 |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 |||||||||||||||||||||||||||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2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3-09-21 15:0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30 09:00至2023-09-05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9-22 09:30,将投标文件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7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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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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