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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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预算:470元/天/辆

3、项目内容: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核定座位数为24座及以上自有车辆[应为自行购买(包括贷款方式购买),且通过年检,不接受转包、承包车辆,下同]不低于2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提供车辆车型照片,并附车型、配置明细);(3)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应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要求,且已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等相关保险(投保期限应涵盖本租赁服务项目全过程),其中司乘座位险的保额应达到每个座位¥2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略) 出具的保单或投标人承诺函(即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会立即对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投保相关保险,保额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保期限将涵盖本租赁服务项目全过程)为准];(4)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应配备驾驶技术优秀,资质合格的驾驶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驾驶等级中国驾驶执照(以驾驶证为准),大客车连续驾驶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即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驾驶、礼貌服务。(5)其他要求:①如发生疫情、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实际提供服务天数达不到服务周期要求,招标人将按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进行结算并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②如因与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而必须终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将按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来进行结算并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略) 网站(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送。

3、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含授权人联系方式),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qq.com, (略) 全称;

(3)报名费500元/份,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回复交费二维码至报名邮箱,请扫描付款二维码交费, (略) 名称,如因公司名称备注不清,造成报名费无法识别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未报名的不予参加本次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9月8日9:30

2、开标地点: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7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9:30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七、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 (略) 淮上区昌明街北首

联系人:吕辉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7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八、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教育局 0552-*

九、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人: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教育局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8-2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预算:470元/天/辆

3、项目内容: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核定座位数为24座及以上自有车辆[应为自行购买(包括贷款方式购买),且通过年检,不接受转包、承包车辆,下同]不低于2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提供车辆车型照片,并附车型、配置明细);(3)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应符合国家交通管理要求,且已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等相关保险(投保期限应涵盖本租赁服务项目全过程),其中司乘座位险的保额应达到每个座位¥2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 (略) 出具的保单或投标人承诺函(即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会立即对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投保相关保险,保额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投保期限将涵盖本租赁服务项目全过程)为准];(4)拟投入本租赁服务项目的自有车辆应配备驾驶技术优秀,资质合格的驾驶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相应驾驶等级中国驾驶执照(以驾驶证为准),大客车连续驾驶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即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驾驶、礼貌服务。(5)其他要求:①如发生疫情、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实际提供服务天数达不到服务周期要求,招标人将按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进行结算并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②如因与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而必须终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将按供应商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来进行结算并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略) 网站(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送。

3、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含授权人联系方式),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qq.com, (略) 全称;

(3)报名费500元/份,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回复交费二维码至报名邮箱,请扫描付款二维码交费, (略) 名称,如因公司名称备注不清,造成报名费无法识别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未报名的不予参加本次投标。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9月8日9:30

2、开标地点: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7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9:30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七、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地址: (略) 淮上区昌明街北首

联系人:吕辉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地址: (略) 荣盛时代广场1号楼907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八、监督电话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教育局 0552-*

九、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略) 特殊教育中心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工通勤客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人: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552-*

上级主管部门:

(略) 教育局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0552-*

信息发布主体:

(略) 特殊教育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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