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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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高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I*2001
2.2招标范围:本次“银医场景项目” (略) 现有的HIS系统为基础,增加智慧医保模块及电子票据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0 09:00至2023-09-0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交费并完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地点为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第一会议室A。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石家庄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55号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孙媛、王艳霞

联系人: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话:

0311-*

电话: 周搏伟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高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信息化平台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I*2001
2.2招标范围:本次“银医场景项目” (略) 现有的HIS系统为基础,增加智慧医保模块及电子票据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0 09:00至2023-09-0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初审通过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交费并完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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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地点为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第一会议室A。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石家庄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55号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孙媛、王艳霞

联系人: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话:

0311-*

电话: 周搏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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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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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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