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华康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
皮山县华康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 ||
行政区域 | 皮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 14: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2: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易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 | ||
采购单位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田地区皮山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地区皮山县幸福路22一C22门面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易航/0903-* |
项目概况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HK*-2号
项目名称: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财务处理,并培养企业财务团队。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第一季度)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28000.00元整(大写:*万*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从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均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的(1)-(7)”项内容的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地址:和田地区皮山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和田地区皮山县幸福路22一C22门面房
联系方式:李易航/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易航
电 话: 090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其他会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 ||
行政区域 | 皮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 14: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1日 12: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易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 | ||
采购单位 |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田地区皮山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地区皮山县幸福路22一C22门面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易航/0903-* |
项目概况
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HK*-2号
项目名称: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采购第三方财税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财务处理,并培养企业财务团队。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第一季度)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连续三个月、 (略) 按实际发生提供)的缴纳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 (略) 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28000.00元整(大写:*万*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注册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所执业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从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均需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2)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方式:获取文件时请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的(1)-(7)”项内容的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错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华康国有 (略)
地址:和田地区皮山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和田地区皮山县幸福路22一C22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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