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3年长沙市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3年长沙市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与资金预算

20 (略) 范围内 (略) 发布的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专用配方肥,且肥料包装袋上要有科学施肥、秸秆还田、落实化肥减量等宣传内容,拟按不超过100元/吨进行补贴,补贴总额为20万元,销售推广总量不少于2000吨(含冬储)。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农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202 (略) 年销售化肥量5000吨以上,所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关 (略) 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登记或备案。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五、工作要求

1.根据《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配方肥推广应用。

2.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配方肥示范推广任务(含冬储),冬储部分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销售。

六、申报文件

1.资质证明材料:持有农资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作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度化肥销售数量。

3.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4.信用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八、采购程序

1.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9月8日上午12:00前递交报价文件,直接送至: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38号22楼2205室),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材料审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专门审核组,于2023年9月8日下午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3.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 (略) 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入选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即组织开展工作。

九、采购单位: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731-*


附件: 1.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采购询价函

2.20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8月30日

一、项目名称

20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与资金预算

20 (略) 范围内 (略) 发布的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专用配方肥,且肥料包装袋上要有科学施肥、秸秆还田、落实化肥减量等宣传内容,拟按不超过100元/吨进行补贴,补贴总额为20万元,销售推广总量不少于2000吨(含冬储)。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农资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202 (略) 年销售化肥量5000吨以上,所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关 (略) 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登记或备案。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五、工作要求

1.根据《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配方肥推广应用。

2.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配方肥示范推广任务(含冬储),冬储部分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销售。

六、申报文件

1.资质证明材料:持有农资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作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度化肥销售数量。

3.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4.信用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八、采购程序

1.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9月8日上午12:00前递交报价文件,直接送至: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38号22楼2205室),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材料审查。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专门审核组,于2023年9月8日下午对申报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且价格最低者将确定为第三方服务机构。

3.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 (略) 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入选的第三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即组织开展工作。

九、采购单位: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731-*


附件: 1.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项目采购询价函

2.20 (略) 配方肥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8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