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方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方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局拟开展3个项目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合作方开展活动。
一、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购第三方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预算价格:人民币*万*仟元整(¥66000.00)。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遴选合作方,及时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评价。
六、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申报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至少含有2项以下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按照附件1的要求,拟定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方案;
(二)项目报价单(填写附件2,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场地租赁、策划、全媒体宣传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三)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3)内容包括: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自我声明(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
(四)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
(五)交货期限承诺函,〔承诺完成项目的交货期限,按照我局指定的时间在2023年9月-12月期间开展相应的活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备注:申报供应商至少须提交除第四项以外的五项资料,缺一不可。
八、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6日17:30前递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或递交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68号)主楼604室。邮寄递交资料的以收件签收日期为准。
九、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收费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十、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758-*
附件:1.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项目要求
2.项目报价单
3.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商评标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局拟开展3个项目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合作方开展活动。
一、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购第三方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预算价格:人民币*万*仟元整(¥66000.00)。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遴选合作方,及时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评价。
六、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申报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至少含有2项以下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按照附件1的要求,拟定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方案;
(二)项目报价单(填写附件2,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场地租赁、策划、全媒体宣传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三)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3)内容包括: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自我声明(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
(四)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
(五)交货期限承诺函,〔承诺完成项目的交货期限,按照我局指定的时间在2023年9月-12月期间开展相应的活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备注:申报供应商至少须提交除第四项以外的五项资料,缺一不可。
八、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6日17:30前递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或递交地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端州区二塔路68号)主楼604室。邮寄递交资料的以收件签收日期为准。
九、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收费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十、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758-*
附件:1.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项目要求
2.项目报价单
3.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商评标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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