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华诚 (略) 受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
编号:ZJHCLY*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名称 | 预算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 | 98500元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期
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起算),从签合同之日起,立即执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个月后配合村庄完成验收工作,按照要求村庄规划完成上报工作。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方式:
*@*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梅女士(电话:0570-*)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7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诚 (略) 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3年9月8日16:30前在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12日15:00 时前送至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开标。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梅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5: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23年9月12日15:0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项先生电话:0570-*
代理机构:华诚 (略)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联 系 人:梅女士 电话:0570-*
十一、其他
1. 未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 (略) 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华诚 (略) 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诚 (略) 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华诚 (略) 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华诚 (略)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东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招标人: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日期:2023年8月31日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华诚 (略) 受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
编号:ZJHCLY*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名称 | 预算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东华街道街路村美丽乡村规划项目 | 98500元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期
3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起算),从签合同之日起,立即执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1个月后配合村庄完成验收工作,按照要求村庄规划完成上报工作。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方式:
*@*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梅女士(电话:0570-*)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7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诚 (略) 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3年9月8日16:30前在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12日15:00 时前送至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开标。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梅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5: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23年9月12日15:0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项先生电话:0570-*
代理机构:华诚 (略)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联 系 人:梅女士 电话:0570-*
十一、其他
1. 未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 (略) 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华诚 (略) 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诚 (略) 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华诚 (略) 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华诚 (略)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东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
招标人:龙游县东华街道办事处街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日期:2023年8月3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