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企业: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20号),现将2022年度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政策依据
(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翔安区的企业。
(二)申报政策依据:《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0〕20号)(十五)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奖励。对高新技 (略)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后,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自认定年度起2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由各区政府给予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报告
(二)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略) 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复印件
(五)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六) (略)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备注:必须注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七)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和电子缴款回单
(八)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金库信息)
(九)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无需胶装)
四、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前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受理地点
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12室
受理电话:小李*、小黄*
六、其他
(一)单位同时符合本 (略) 、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
附件:1.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报告(范本)
2.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表
(略) 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辖区企业: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20号),现将2022年度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政策依据
(一)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入库为准)均在翔安区的企业。
(二)申报政策依据:《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0〕20号)(十五)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奖励。对高新技 (略)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后,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自认定年度起2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由各区政府给予补助。
二、申报材料
(一)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报告
(二)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略) 科技局颁发的科技成果转化证书复印件
(五)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六) (略)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备注:必须注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七)增值税完税证明(入库期)和电子缴款回单
(八)企业涉及跨区迁入的,还需提供所有增值税缴税凭证(内含缴入金库信息)
(九)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无需胶装)
四、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前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报受理地点
翔安区政府(祥福路2005号)8号楼412室
受理电话:小李*、小黄*
六、其他
(一)单位同时符合本 (略) 、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当年度增值税退税-以前年度滚存的增值税退税。
附件:1.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报告(范本)
2.翔安区2022年度企业高新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请表
(略) 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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