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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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 (略) 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GK-*)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ZC-GK-* 项目名称: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维修部分: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设备维保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D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投标人为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到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萌 电 话:022-* (略) (略) 2023年8月31日 |
天津医 (略) 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GK-*)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ZC-GK-* 项目名称:天津医 (略) 制氧机组维修、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维修部分: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设备维保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D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D1))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投标人为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到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滨海高新区兰苑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萌 电 话:022-* (略) (略)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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