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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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 (略) 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中批复的经费及相关要求,为进一 (略) 运输量核算体系, (略)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统计数据更符合实际情况,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所属目录

根据《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管理服务,三级目录为行业统计分析服务,目录代码为A1603。

四、预算资金

(略) 财政局《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20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的函》,同意使用预算资金15万元用于“20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略) 运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专项经费”中安排。

五、工作内容

(略) 统计局、 (略) 统计局、发改委认可的2018年《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基础上,完成2 (略) 公路运输量核算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三)承接单位 (略) 公路运输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能力。

(四)承接单位需具备应用、推进和扩展《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的能力, (略) 道路运输核算有关数据,具备建立相关数学模型的能力。

七、目标要求

能够按要求时限 (略) 级运输量统计核算。

八、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拟通过自行购买的方式进行。

九、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 (略) 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中批复的经费及相关要求,为进一 (略) 运输量核算体系, (略)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统计数据更符合实际情况,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所属目录

根据《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管理服务,三级目录为行业统计分析服务,目录代码为A1603。

四、预算资金

(略) 财政局《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20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的函》,同意使用预算资金15万元用于“20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略) 运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专项经费”中安排。

五、工作内容

(略) 统计局、 (略) 统计局、发改委认可的2018年《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基础上,完成2 (略) 公路运输量核算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三)承接单位 (略) 公路运输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能力。

(四)承接单位需具备应用、推进和扩展《 (略) 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的能力, (略) 道路运输核算有关数据,具备建立相关数学模型的能力。

七、目标要求

能够按要求时限 (略) 级运输量统计核算。

八、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拟通过自行购买的方式进行。

九、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

(略) 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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