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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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2年,且2年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级、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联系方式:0515-*;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mfw提取码:1234)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资料费2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14.72万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地 址: 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加军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 电 话: 0515-*
2023年9月1日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2年,且2年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级、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联系方式:0515-*;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mfw提取码:1234)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资料费2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14.72万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地 址: 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加军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 电 话: 0515-*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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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2年,且2年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级、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联系方式:0515-*;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mfw提取码:1234)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资料费2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14.72万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地 址: 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加军 联 系 人:孙丽丽
电 话:* 电 话: 0515-*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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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新沟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2年,且2年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
新海路节点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钢筋混凝土标志牌、铺种草皮、种植大叶黄杨造型树、罗汉松造型树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一级、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如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
3.4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无需提供);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6日,联系方式:0515-*;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在百度网盘(链接: http://**-mfw提取码:1234)提取收款码缴纳报名费并备注单位简称及邮箱地址,资料费2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招标最高控制价为 :14.72万元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新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新沟镇 地 址: 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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