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项目
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EPC项目
本招标项目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2】611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84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248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229号文批准建设,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其余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理业主及招标人为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3.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平场、建筑、结构、岩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海绵、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装修、跨街上盖、地下通道等,以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专项工程等。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该项目全长约3.772km,其中K0+000-K0+3 (略) 支路,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40km/h;K0+340-K3+771. (略) 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同时完善桥梁、结构、排水、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含上跨桥一座(全桥长90m,桥宽29.5m)。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起点位于走马中帆国际石材城,沿线跨越渝西水资源 DN1200 管道、711 燃气管、绕城高速,终点止于与新金大道交叉口东侧。主线长度 2.85km, 含上跨绕城高速桥梁(共长 131.321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包括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总图(含绿地布置、管道综合)、 建筑、结构、岩土(含土石方、基坑、边坡、挡墙等)、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装配式、室外环境、装修、跨街上盖、地下通道、泛光照明、正向BIM、幕墙、导视系统、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等设计工作;设计、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匹配项目建设需求或业主要求的设计驻场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业主要求提供;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桥梁、结构、排水、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等。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业主接收使用。
(5)智慧校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后期智慧校园相关的设计及工程实施,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总工期6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总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设计周期: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施工工期:78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总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日历天;施工工期:81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满足以下(1)或(2)情形之一: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荣展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以及相关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2】611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84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248号文、渝高新改投【2023】229号文批准建设,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其余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理业主及招标人为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23.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平场、建筑、结构、岩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绿建节能、海绵、装配式建筑、环境景观、装修、跨街上盖、地下通道等,以及与工程不可分割的专项工程等。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该项目全长约3.772km,其中K0+000-K0+3 (略) 支路,标准路幅宽度16m,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40km/h;K0+340-K3+771. (略) 次干路,标准路幅宽度26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项目同时完善桥梁、结构、排水、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含上跨桥一座(全桥长90m,桥宽29.5m)。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起点位于走马中帆国际石材城,沿线跨越渝西水资源 DN1200 管道、711 燃气管、绕城高速,终点止于与新金大道交叉口东侧。主线长度 2.85km, 含上跨绕城高速桥梁(共长 131.321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包括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总图(含绿地布置、管道综合)、 建筑、结构、岩土(含土石方、基坑、边坡、挡墙等)、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装配式、室外环境、装修、跨街上盖、地下通道、泛光照明、正向BIM、幕墙、导视系统、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全部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等设计工作;设计、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匹配项目建设需求或业主要求的设计驻场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配合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业主要求提供;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桥梁、结构、排水、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与工程建设不可分割的货物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调等。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业主接收使用。
(5)智慧校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后期智慧校园相关的设计及工程实施,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①北京师范大学重庆科学城实验学校:总工期6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②走九路道路工程:总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设计周期: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施工工期:78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③ (略) 驿至走马段(高科大道)--走马镇中帆国际石材城至新金大道段:总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90日历天;施工工期:810日历天。(合同工期开始时间为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合同工期截止时间为完工验收合格时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满足以下(1)或(2)情形之一: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2)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5家(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单位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有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荣展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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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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